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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一生在上朝廷的数十份奏章中,几乎都离不开黜奸邪、远近习的内容,而在各地从政时,与此一脉相承的,则是“戢吏奸”。 在同安任主簿时,朱子听说邻邑永春县令黄瑀治吏有方,公廉强介,察见微隐,能够达到“吏不能欺,而民不忍欺”的效果,故专程前往拜访,学 到了一套“敦礼义,厚风俗,戢吏奸,恤民隐”的治政之方?;屏д攵园?姓输赋过期,吏人追赋暗地作弊的状况,釆用了“不使吏与其间,独揭其姓名于市,为之期日,而闻者相先以至。间一不岁,流庸尽复,赋入再倍其初"?;片r之法实际上就是加大征收赋税的透明度,使吏人难以暗箱操作。朱子则将此法略加变通,又进一步加大透明度。他自述云: 昔在同安作簿时,每点追税,必先期晓示。只以一幅纸截作三片, 作小榜遍帖云,本厅取几日点追甚乡分税,仰人户乡司主人头知委。只 如此,到限日近时,纳者纷纷。然此只是一个信而已。如或违限遭点, 定断不恕,所以人怕。 以“限期点追”之法,正如朱子所言,讲究的是一个“信”字;由于此举省去了吏人下乡追赋这一环节,也就断绝吏人耍奸作弊的可能。此外,朱子为主簿,每天对“许多赋税出人之簿,逐日点对佥押,以免吏人作奸”。为整治吏风,防止属吏“贪"念暗萌,朱子在同安米仓的墙壁上题了一 首诗: 度量无私本自公,寸心贪得意何穷? 若教老子庄周见,剖斗除衡付一空。 要求属吏要像度具量具那样公正无私,不可有贪婪之心而损害公众利益。 朱子在南康,为防止下属僚吏欺压善良百姓,特为颁布了《约束科差夫役》《约束差公人及朱钞事》,禁止官员以“公干”为名,随意指派农民做“荷轿担擎,有妨农业”的事,约束僚吏不得扰民,如有违者,?!氨蝗湃嘶Ь陡氨揪端摺薄;茦o《朱文公行状》载: 先生视民如伤。至奸豪侵扰细民、挠法害政者,惩之不少贷。由是豪强敛戢,里闾安靖。 有一官家子弟临街纵马,将一小儿踏成重伤,生命垂危,其属吏竟谎报“已拷治如法”,企图蒙混过关,朱子查实后,“遂将吏人并犯者讯。次日, 吏人杖脊勒罢”。有人责问朱子,这是官家子弟,何苦辱之?朱子回答说: “人命所系,岂可宽弛!若云子弟得跃马踏人,则后日将有甚于此者矣??鲋菘つ顺⑿蟹ㄖ?,保佑善良,抑挫豪横,乃其职也。纵而不问,其可得耶!,,一位“健讼假儒”夏楚,勾结皇家赵姓宗室与江州官吏勾结作恶, 欺压百姓,朱子不顾同僚反对,将其杖脊,送他州编管。都昌豪右刘邦达 挟财恃力,凌弱暴寡,纠集徒党“鸣锣执杖,越都过保,欲以报复怨仇,抗御捕吏”,朱子处以“决配编管”。 在浙东,朱子单车简从,“钩访民隐,至废寝食”,弄清了一批官员或不顾百姓死活,消极救灾,或勾结豪强鱼肉百姓的劣迹。他先后依法查办或上状奏劾了这样一批污吏和豪右: 奏劾绍兴府兵马都监贾祐之不抄札饥民,有意少报瞒报饥民人数二十五万多人,造成绍兴府大多数饥民得不到救济。朱子上状奏劾,希望朝廷能“重赐黜责,以为官吏奉行赈济不虔之戒”。 奏劾绍兴府指使密克勤偷盗赈济饥民的官米。密克勤胆大妄为,利用从平江府押运赈米之机,大肆偷盗。押运总额仅一万三千石,而偷盗数量多达四千一百六十石,占总量近三分之一。为填补缺额,他釆取了以“糠泥拌和”和小斗放赈的手法。“情理重害,不可容恕”,朱子将其“送狱根勘” “依法施行”。 奏劾婺州金华豪右朱熙绩不伏赈粜。朱熙绩是金华“极等上户”,家有房宅“三百余间”,“田亩物力雄于一郡”,因进纳补官修职郎,历官县尉。 他平时“结托权贵,凌蔑州县,豪横纵恣,靡所不为”。朱子命其设场粜济, 朱熙绩“乃诈出文榜,称就十四都出粜”;实际上是霉湿粞碎糙米,“又皆减克升斗”;散粥救济则是每日“一二斗米,多用水浆,煮成粥饮”,使饥民吃了狼狈呕吐。朱子上状奏劾,希望朝廷“将朱熙绩重赐黜责,以为豪右奸猾 不恤乡邻之戒"。 奏劾衢州知州李峰隐瞒灾情、不理荒政,监户部赡军库张大声、龙游县丞孙孜检放旱灾不实。衢州前后经水、旱两灾,而李峰“专务掩蔽,不以实闻”,对上谎报“民不阙食,未至流移”。常山县受灾七八分,他“只作一分 六厘减放"。灾民“采取蕨根以充饥肠” “死亡已多”,而他却“于荒政全不留意,但知一味差人下县督责财赋,急如星火"。朝廷下拨的六万石赈米, 全部截留不下拨。张大声、孙孜只知秉承李峄的意旨行事,“不以恤民为念”,竟“将七八分以上灾伤作一厘一毫八丝六忽检放,是致被灾人户困于轮纳追呼、监系决罚之苦,流移四出。而贫下之民无从得食,岁前寒雨,死 亡甚众"。此等欺上瞒下,“慢法害民”之徒,朱子毫不留情地上状奏劾。 奏劾衢州江山知县王执中庸谬不职,在大灾之年不恤饥民,反而非法收禁大量平民,“务要科罚钱物”。县内“苗已就槁,民尤乏食。邻邑有米可籴”,却“禁遏不令出境,江山之民为饥所迫,已有夺粮之意”,而王执中却坐视不管,“委是弛慢不职之甚”,故朱子上状,予以罢黜。 奏劾台州宁海知县王辟纲不修荒政。县内流移逃亡人户已达一千多人, 而王辟纲仍是“恬然不恤,亦无申报"。朱子以其不职罪予以罢黜。 奏劾台州前知州唐仲友贪赃枉法。唐仲友是宰相王淮的姻戚,因吏部尚书郑丙、侍御史张大经之荐,从台州知州改迁江西提刑而尚未赴任。淳熙九 年(1182)七月,朱子巡历至台州,途遇两批台州流民,“皆云本州旱伤至重,官司催税紧急,不免抛离乡里,前去逐食”。经进一步调查,知唐仲友在大灾之年仍“催督税租委是刻急,多差官吏在县追呼,属邑奉承,转相促迫,急于星火,民不聊生”。此外,还有其他许多“不公不法事件,众口讙哗,殊骇闻听”。案情相当严重。为此,朱子上了《按知台州唐仲友第一 状》。 在《按唐仲友第二状》中,朱子详述了唐仲友在大灾之年,不但不赈灾救荒,反而违反税法,擅将缴纳夏税的期限提前两月,“公行文移,督迫属县,顿辱良吏,苦虐饥民,使千里之人愁怨叹息”。天台知县因体恤民情, 催理稍缓,唐仲友竟差人将其押解台州,以作人质,后县民“相与号泣”于道,同意十日内将夏税交齐,才得以放回。 在《按唐仲友第三状》中,朱子全面详尽地揭露了唐仲友“不法不公” 的罪行,列举其罪状二十四条。其中包括违法收税、残害百姓;大肆贪污公使库官钱,数量多达十几万贯;培植爪牙,为非作歹;纵容子侄等亲属败坏政事,包揽讼事,收受贿赂;蓄养亡命之徒,伪造纸币;挪用官钱,包养娼妓四十几人,并纵容妓女干预讼事,通同受贿。在他的老家婺州,田产之 外,则还有彩帛铺、鱼鲞铺和书坊,而这些,均来自他侵吞的大批官钱和欺榨百姓的血汗钱。 在朱子连上三状之后,朝廷并没有惩处唐仲友,朱子在等待近二十天 后,又上了《按唐仲友第四状》。主要内容是平日助唐仲友为非作歹的爪牙, 以及受害者提供的大量证词、证据,进一步揭露其残害百姓、贪污官钱,为非作歹的罪行。在奏状中,朱子尖锐指出,对唐的罪行,朝中大臣有庇护之嫌。他说:“臣窃见仲友本贯婺州,近为侍御史论荐,又其交党有是近臣亲属者,致臣三奏,跨涉两旬,未奉进止?!敝熳拥脑じ惺钦返?,当朝宰相王淮与唐仲友是婺州同乡,唐仲友的弟媳是王淮的妹妹。朱子接连三次奏劾唐仲友,都被王淮私自扣下,“匿不以闻”。此后,朱子又连上第四、第 五、第六状,王淮见势不可已,只将揭露唐仲友罪行还不够深刻的《按知台州唐仲友第一状》进呈孝宗,并多方为唐仲友开脱罪责。并故意模糊朱、唐之争的性质,将这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歪曲为是一场学者之间门户之见的争论,是“秀才争闲气”,以此蒙蔽孝宗,使唐仲友仅仅只是罢免了新任江 西提刑的职务而已。即使这样,据载,罢免唐仲友命下之日,久旱的台州, 忽然“雨遂大注。是岁谷重熟”。 朱子在漳州,针对本州“分职未明,文书散漫”,“财赋狱讼尽出吏手, 而参佐以下官受其成”的弊病,上任伊始就发布了《州县官牒》,下令县丞、 簿、尉等必须每日“赴长官厅或都厅签书当日文书”,“庶得商量详审,与决公事,不至留滞,民无冤枉”。同时,也以此杜绝官吏舞弊受贿、索贿。 他还采用职位“移换”的方法,将“优轻处”即分掌财赋“肥缺”的猾吏强行换位,“优者移之重处,重者移之优处”,以防止胥吏不法,“恣意侵渔''。诸县送州点对的簿历,在法均有时限。有两名州吏故意拖延时间, 以此邀索县道行贿。朱子凭借其同安主簿的经验,熟知其中的弊端,查实此事后,“即时决两吏”。 漳浦县尉黄岌不纳军粮,营私废职,致使漳州沿海塞兵断粮,朱子为此上状按劾,“以为官吏慢令废职、不恤军民之戒”。龙岩县地僻山深民贫, 县吏不知体恤民情和躬行教化,只知“差公人下乡骚扰,及纵吏人因事乞觅,不遵朝制,不恤刑狱,不能分别是非曲直”,致使民风争强斗狠,朱子为此发布了《龙岩县劝谕榜》,整顿吏治与风俗,下令龙岩知县“约束官吏, 务宣教化,恪守条法,不得似前容纵骚扰”。在潭州,朱子先后发布一系 列《约束榜》,前后内容多达有四十八条,而以“申教令、严武备、戢奸吏、 抑豪民”为其要点。 针对税官每天收到河市税钱,不尽数上交,“隐瞒入己”的弊病,朱子在税务大门上张榜,公布每天收到的税钱,并提请纳税人监督,一旦发现短少,允许陈告并给赏钱,这就有效防止了奸吏侵吞的可能。有兵士与不法之徒在其街市上“欺压善良,毁打百姓",朱子下令“断罪监纳”,视情节罚款或收监。他还把诉讼案件分为“使厅引押”与“都厅引押”两类?!笆?厅引押”的诉讼对象主要就是针对贪官污吏及其他大案要案,如“官吏受财枉法,将吏侵克,役使杀人、行劫、杀略、奸盗,聚众斗打或抵拒官司,豪家大姓侵扰占夺细民田业,奸污妇女,斗打见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