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代任官制度,在阶官、差遣之外,另有所谓“职”,即以他官兼领诸阁学士等职名,称贴职。职名多为执政大臣的荣衔或兼衔,可视为一种加官而非兼职,主要授予文学之士。由于有时差遣也简称职,为了有所区别,故又常称贴职为“职名”。朱子一生中,曾先后被授予六次职名。 1.直秘阁 淳熙八年(1181)七月,朝廷以朱子此前南康军任上“修举荒政,民无流殍”,有功社稷,故授以直秘阁职名。对此,朱子连上三状予以辞免(《辞免直秘阁状》),原因是在救荒中,当地纳粟救灾之人未能得到推赏,自己不愿“先被恩命”。直到本年十月,“堂帖报南康纳粟赏行,遂受职名”。 2.直徽猷阁 淳熙九年(1182)八月,朱子在浙东提举任上,因赈灾有功,被授予直徽猷阁职名,又改除江西提刑,朱子上状辞免,十一月,又改任江东提刑,朱子上状辞免不允,始受职名,仍辞新任,并请祠。 3.直宝文阁 淳熙十五年(1188)七月,朱子磨勘转朝奉郎,除直宝文阁,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八月,朱子上状辞转官,辞职名,皆不允,遂拜命。 4.秘阁修撰 淳熙十六年(1189)正月,朱子被命为秘阁修撰,依旧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宫。朱子拜祠命而辞职名,于本年二月、四月先后上了两道《辞秘阁修撰状》,许之,依旧直宝文阁,并降诏奖谕。 绍熙二年(1191)二月,朱子在漳州,因长子朱塾之丧而请祠,三月,复除秘阁修撰,主管南京鸿庆宫。朱子受祠命而于四月、七月两上《辞免秘阁修撰状》,朝廷下诏不许辞免,本年八月二十三日始拜命。 5.焕章阁待制 绍熙五年(1194)七月,光宗内禅,宁宗即位,因赵汝愚之荐,召朱子赴行在奏事。八月,又命朱子为焕章阁待制兼侍讲。朱子上状辞免,乞带原官职奏事。十月四日,奏事行宫便殿,并面辞焕章阁待制兼侍讲之职,不允。次日,申省辞待制职名,乞改作说书差遣。十日,奉御笔不允,乃拜命,系衔供职。 6.宝文阁待制 绍熙五年(1194)十月二十一日,朱子被罢侍讲除宫观。二十五日,除宝文阁待制,与州郡差遣。朱子上状“并辞新旧职名,不允"。十二月“诏依旧焕章阁待制,提举南京鸿庆宫”,朱子仅拜祠命,而“仍辞待制职名”。从绍熙五年(1194)十二月到庆元元年(1195)十一月,朱子先后六次上状乞辞待制职名。庆元元年(1195)十二月,诏依旧秘阁修撰,提举南京鸿庆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