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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财政根据实施县2023年综合性生态?;ぶ副昕己私峁麓锊钩プ式?亿元,对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的县(市、区)给予分档奖励,共有28个县获得奖励。南靖县、松溪县、连城县、浦城县、华安县获得第一档奖励。 根据《福建省综合性生态?;げ钩ナ凳┓桨浮?,自2024年起,省级每年安排综合性生态?;げ钩プ式?亿元,根据上一年度28个实施县生态保护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安排??己瞬捎冒俜种疲质陀?00分,视为未完成生态?;つ勘?;高于100分(含),视为环境质量得到提升。对考核结果分数高于100分(含)的,按照分数排名给予分档奖励。其中,第1-5名,奖励资金3520万元;第6-11名,奖励资金2000万元;第12-28名,奖励资金1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