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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社仓 在今天的福建省武夷山市五夫乡有一座被称为“朱子社仓”的建筑,距今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了。你知道吗?这座建筑就是朱子提议修建的呦! 在朱子生活的时代,生产力还不发达,也没有我们今天这样先进的农业技术和工具,老百姓们都是靠天吃饭,即使每天辛苦劳动,一年到头也只能维持基本的温饱。一旦遇上水旱灾害,粮食常常绝收,一些没有存粮的百姓就会面临饥荒,而如果灾害持续时间过长,又很容易发生暴乱。为维护社会稳定,遇到荒年,朝廷都会施行相应的救荒措施。而朱子建立社仓的想法就是在一次次的救荒经验的实践中总结出来并付诸实施的。 宋乾道四年(1168),崇安县(今福建省武夷山市)遭遇水灾,粮食绝收。赋闲在家的朱子被邀请出山帮忙赈灾。为弄清真实的受灾情状,朱子不辞辛劳,几乎走遍了崇安各地,亲眼见到了山洪爆发、泥石流冲击的破坏,看到了房屋倒塌、农田被淹没的险情,也目睹了百姓受疾病伤痛和饥饿折磨的惨状。而让朱子难以容忍的是,朝廷派来负责赈灾的官员,只是在县城张榜施米,得到赈灾粮的人都是一些游手好闲和临近县城的人,而那些偏僻乡下需要救命粮的百姓却连一粒赈灾粮都看不到。而且就是这样的赈灾,也不过是走个过场。朱子强烈地感受到救灾须先防灾,求人不如求己。在经过一番思索和实践改良后,朱子创造出了一种百姓可以自己操作,不须朝廷赈灾“作秀”而能自救的制度,这便是闻名天下的“朱子社仓法”。 在参与赈灾时,朱子曾向官府借粮给百姓暂度饥荒,这年冬天百姓如数归还,官府将其收藏在官方的粮仓中。朱子认为,每年青黄不接的时候,一方面,百姓为了生存不得不付出高额的利息借贷,另一方面这些被收藏在官仓内的粮食却反而因存放太久到腐烂不能吃了,所以他建议官府不如将这些粮食每年都拿来借贷给百姓,一来可以为百姓救急,二来也可以让官仓中的粮食逐年更新。官府接受了朱子的建议,将官粮每年以百分之二十的利息出贷给百姓,遇到小灾利息减半,大灾利息全免,受到了百姓的赞誉与支持。 后来,为了更好的为百姓服务,朱子建议仿照古代的方法,建立社仓。乾道七年(1171),在官府的支持下,朱子在五夫兴贤街建成社仓三所,同时定下仓规:先借官粮藏于社仓,乡民夏借冬还,利息为百分之二十,遇到小灾利息减半,大灾利息全免,数年之后,用利息偿还借贷的官粮,自此便变官仓为民仓,以赈济乡民,造福一方。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朱子建立的社仓在五夫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其“社仓法”被朝廷颁行各地推行,成为了南宋荒政和仓储制度的重要内容,被后人誉为“先儒经济盛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