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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月12日8时启动防暴雨洪水II级应急响应: 1.要求组织预警区域内的所有地灾点、重要高陡边坡、低洼地、沟谷沟口、危(老)旧房屋等受威胁的群众全部转移,严禁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 2.所有涉河在建工程,户外工地全部停工。 3.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部???。 4.各类群体性集会、农村集市活动全部取消。 5.所有景区非景区景点全部关闭。 6.全市农村客运班线原则上停运。 7.所有乡、村道路原则上封闭。 8.所有水上船舶、码头、通行航道等全面关停。 9.加密对沿河、沿岸、山边、水库、山塘的巡查监测,严禁无关人员在危险区域活动。 10.全力动员市民非必要不出门,尽可能留在室内,减少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