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及办理进展
2021-01-22 15:31:11??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练冰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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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背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当前,省内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长期滞后,经济基础薄弱,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好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过程当中,保洁人员聘用、垃圾转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亟须投入大量资金扶持。 【建议】黄正芬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经费投入的建议》,建议进一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向财力较困难的地区倾斜,促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进展】我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了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2019年以来,我省建立了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专项主抓、具体落实的协调推进机制,扎实推进“一革命四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由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面广,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目前我省建立健全财政投入引导、农民和集体积极投入、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各地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0年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我省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盯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三年来,全省已新建改造乡镇公厕1723座、农村公厕5780座,旅游厕所1905座,完成户厕改造43.69万户,建设25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全面建成,建制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全面建立,完成既有农房(裸房)整治22万栋,基本完成杭深、合福、向莆、赣龙复线、龙厦等沿线环境整治任务。 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背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深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具体部署,2020年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划、监督制度和增值收入分配机制。 【建议】黄满全代表提出《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几点建议》,建议全省在乡村振兴阶段,统筹安排好项目,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指标。针对农村实际情况,改变传统的审批流程,简化行政审批制度,优化农村土地盘活的流程,做到因地制宜、因简施策,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盘活。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的同时,加强对补助资金监管,确保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专管专用,如实拨付到村集体组织,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进展】我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好《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科学把握我省乡村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建设美丽、文明、善治、殷实乡村。一是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指标,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重点项目情况统筹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乡村重点产业用地予以倾斜。在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要求各地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为有序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国务院正在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也正在研究制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待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后,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有效盘活,充分利用农村耕地后备资源优势,支持开展旧村复垦工作。2020年,全省实施旧村复垦项目365个,规模1.16万亩,先行核定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0.84万亩;签订指标交易合同47份,涉及指标交易面积0.38万亩,交易资金12.18亿元,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提供了资金支持。二是简化行政审批制度,对于小型项目,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住建厅、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了《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精简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审批流程简化为列入规划(专项规划、实施计划、项目库)和设计阶段两个环节。对列入规划的农村小型建设项目,视同已批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进入设计阶段。同时,积极探索“审批不出乡镇”的办理模式。另外,采取网上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积极优化涉农项目审批服务。三是持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坚持财政优先保障,2020年省级预算支持区域优势互补、城乡融合发展资金273.1亿元、增长13.8%。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明确2019—2022年将从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省级部门统筹整合、沿海较发达县(市、区)对口支持、市县两级财政安排等渠道筹措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102.32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试点村的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等方面发展建设。2018年起,将到人到户及重点的涉农资金纳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通过系统对资金分配下达进行全流程跟踪、全过程留痕,实现责任追溯、风险预警,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2月份,省财政厅会同省委乡村振兴办制定印发了《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专项资金遵循“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公平公开、强化监督、讲求绩效”的原则进行管理,加强和规范了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省级财政下达土地整理开发复垦专项资金5.6953亿元(含统筹用于乡村振兴示范专项1亿元)。支持各地开展补充耕地、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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